又是燃氣惹的禍!深圳市龍崗區最近兩起燃氣事故
又是燃氣惹的禍!近期,龍崗區也出現兩起因住戶“瓶管”混用致全身50%-70%燒傷的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4年7月31日凌晨1時14分,龍崗區某社區一租戶因操作失誤,引起瓶裝燃氣轟燃,致本人全身50%燒傷,經初步了解到,該租戶在出租屋廚房內,用管道燃氣煮云吞時因其放置于燃氣灶旁的一瓶裝燃氣閥門未擰緊,導致燃氣泄漏,在燃氣灶打火時發生轟燃。
據了解,該出租屋已安裝管道燃氣,此瓶裝燃氣在點火時已清出廚房,但后被租戶放回。
案例二
2024年8月9日中午12時許,龍崗區某社區一租戶在已開通管道燃氣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廚房內仍放置瓶裝氣未及時清理。在進行烹飪時煤氣罐突發轟燃,導致其嚴重燒傷,燒傷面積高達70%,后續治療費預計超過100萬元。不僅給傷者身心帶來巨大的痛苦,對其家庭更是造成了難以估量的損失與傷害。
經初步了解,“瓶管”混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天然氣和瓶裝液化氣為什么不能“共處”一室?它有哪些危害呢?
根據《深圳市燃氣條例》第十一條“市政燃氣管道未覆蓋的區域,可以實行瓶組供氣,市政燃氣管道覆蓋該區域后,應當停止瓶組供氣”、《城鎮燃氣用戶端設施安全技術規范》明確,家庭用戶、商業用戶同一用氣場所不得設置和使用兩種及以上不用的燃料的燃具。瓶裝液化石油氣主要成分是丙烷丁烷,比空氣重,一旦泄漏會積聚在低洼處,不易擴散,容易引發燃氣爆炸事故;管道天然氣的主要成分是甲烷,比空氣輕,發生泄漏后將很快向大氣中擴散,不易聚集,降低燃氣爆炸事故發生的概率;兩種氣源同時存在時,一旦發生泄漏,極易引發嚴重的燃氣爆炸事故。
根據燃氣安全與服務發布《全國燃氣事故分析報告:2023·第四季度報告暨全年綜述》2023年全年共收集到媒體報道的國內燃氣事故612起造成77人死亡,434人受傷其中,在397起用戶端事故中以液化石油氣為氣源的用戶事故占74.8%人員傷亡數量遠超天然氣事故。
目前《新安全生產法》已明確規定,針對餐飲行業用氣場所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或裝置安裝使用不規范等違法行為進行檢查和處罰。
不安裝燃氣報警器有什么后果?
若不按法律法規要求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屬于違法行為!
依據《新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八款,餐飲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餐飲行業安裝燃氣報警器的重要性!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家用或餐飲商用廚房使用燃氣的已經變得越來越普遍。然而,我們也必須認識到,燃氣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物質,一旦泄露,可能引發火災或爆炸,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威脅。因此,深國安建議安裝質量可靠的工業級燃氣報警器并正確使用它,已經成為我們防范燃氣泄漏的重要手段。
燃氣體報警器也可以叫做天燃氣泄漏報警器,主要用于檢測飯店燃氣或者煤氣罐(液化氣)泄漏,防止煤氣中毒和燃氣爆炸事故的發生。一般在飯店餐飲行業后廚中,充斥著可燃氣體及毒性氣體,一旦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一氧化碳、氫氣等氣體的泄漏濃度達到設定預警值,燃氣體報警器就會發出報警信號,并可啟動電磁閥、排氣扇等外聯設備,自動排除隱患,有效避免火災、爆炸、窒息、死亡等惡性事故的發生。
另外,在一些特殊環境如餐廳、密閉空間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需要配套安裝燃氣切斷閥。當燃氣報警器發生報警時,燃氣切斷閥可以第一時間切斷可燃氣源,并且啟動風機,強制排風,防范火災或者爆炸發生。
SGA-501系列工業級燃氣報警器是深國安運用十多年技術經驗,自主研發生產的一款功能強悍、外觀新穎、品質卓越的工業級可燃氣體檢測儀表;實時在線監測,超標自動聲光報警,還可通過內置繼電器自動聯動設備,排除險情;并支持4-20mA電流信號或RS485數字信號遠傳,溫濕度功能選配;SGA-501系列工業級燃氣報警器采用深國安典型的家族式“盾形”外觀設計,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研發生產,并取得相關的CPA型式批準證書、國家防爆證、消防認證以及第三方計量證書和專利證書等。